現在的上班族,不僅僅有一份收入,兩份、三份,甚至是多份。我朋友小劉她同時擁有三份工作,分別在A公司、B公司、C公司,A公司是主要工作,B和C為兼職工作。我們都知道,每個月工資是需要繳納個稅的,那么,像小劉擁有三份工資,該從哪交個稅,怎么交?
例如小劉2019年在A公司月薪為10000萬元,B公司8000元,C公司6000元,每月可扣除住房租金專項扣除1500元,那么,她個人所得稅如何算?
收入均屬于“工資薪金所得”,在A公司全年累計預扣個人所得稅為=(10000*12-60000-1500*12)*3%=1260元;B公司全年累計預扣個人所得稅=(8000*12-60000)*3%=1080元;C公司全年累計預扣個人所得稅=(6000*12-60000)*3%=360元。
小劉需要在2020年辦理匯算清繳:應納稅所得額=(10000*12+8000*12+6000*12-60000-1500*12)=210000元
年應納稅額=210000*20%-16920=25080元
應補(退)稅額=25080-1260-1080-360=22380元
需要像大家解釋的是,如果在3處公司取得工資薪金,并且綜合所得年收入在減除了專項扣除以后的余額>6萬,需要在取得收入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,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。
1、如果納稅人在這3家公司中的其中1家任職,則在任職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;
2、如果納稅人沒有受雇任何一家公司,則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辦理納稅申報。